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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咨询:夫妻之间不离婚能否要求给付扶养费?-山东婚姻律师网-15854144512
    首席律师
徐春艳律师,著名婚姻家庭专长律师,法学功底深厚,办案态度严谨,在业界享有很高的声誉。执业以来,办理大小案件数百起,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徐律师还特别热心于公益事业,2009、2010年度连续被济南市及历下区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,在济南市评选出的十大法律援助案例中也榜上有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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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咨询:夫妻之间不离婚能否要求给付扶养费?
加入时间:2012-2-17    类别:抚养继承    来自哪里:山东婚姻律师网

法律咨询:我老公想跟我离婚,我现在不想离,我没有任何收入,我老公收入很高,但为了达到让我同意离婚的目的,我老公挣的钱一分钱也不往家里交,我现在得了重病急需用钱,我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我老公支付给我扶养费吗?

济南婚姻家庭律师解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。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,需要扶养的一方,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。也就是说,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存在的前提是要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,同时,必须有一方当事人需要扶养,而另一方有扶养能力。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给付扶养费。本案女方在没有生活来源又得了重病的情况下要求男方给付扶养费,其请求符合法律规定,应当予以支持。

以上仅供参考,遇具体法律问题欢迎致电济南离婚律师:15854144512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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