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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协议离婚应注意的事项-山东婚姻律师网-15854144512
    首席律师
徐春艳律师,著名婚姻家庭专长律师,法学功底深厚,办案态度严谨,在业界享有很高的声誉。执业以来,办理大小案件数百起,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徐律师还特别热心于公益事业,2009、2010年度连续被济南市及历下区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,在济南市评选出的十大法律援助案例中也榜上有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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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咨询   律师见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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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协议离婚应注意的事项
加入时间:2011-9-18    类别:婚姻知识    来自哪里:山东婚姻律师网

    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,要求法院重新处理的问题。
   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,又对财产、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,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根据审判实践中的做法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,并根据离婚登记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情况,发生纠纷的原因和理由,给予审查处理  

   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时,常常会因为种种原因,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存在疏忽、甚至做出一些错误的决定。待离婚登记手续办妥之后,才发觉自己的权利也得不到保证,乃至需要另行诉讼解决。

   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,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先向有关专业人士咨询,或者请专业人士代为起草离婚协议。

   该离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,如果该协议是出自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且协议内容不违法,即使没有经过离婚登记机关备案,也能够作为双方发生争议解决纠纷的依据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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